朗读
根据《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综合评价有关事项的规定》(甬亩均办〔2019〕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海曙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有关事项的规定》(海工强办〔2019〕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取数、核实、上会,现将2018年度海曙区纳入评价的630家规上工业企业和1028家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予以二次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海曙区工强办,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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