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各窗口单位,各镇(乡)、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现将《海曙区人社局“最多跑一次”陪办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局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区人社服务大厅陪办制的实施工作,各镇(乡)、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应参照局细则精神开展陪办制工作。各相关单位对实施陪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总结,将问题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2日
海曙区人社局“最多跑一次”陪办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窗口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结合区“最多跑一次”陪办制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区人力社保局陪办制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人社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重点,切实改进作风,创新服务工作机制,营造人社服务大厅优质办事环境,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海曙区人社服务大厅
(二)陪办人员
1.局主要领导
2.分管局领导
3.局养老工伤科、劳动关系(行政审批)科、就业职建科、区社保所、区就管处、区人才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
(三)陪办方式及主要任务、陪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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