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
现将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上报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甬经信投技〔2019〕98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1、申报市级计划项目(集成电路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的请于8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递交区经信局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jingxinju/20190812/24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