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海曙区一套表调查单位全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望春工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7〕36号)、《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浙统办函〔2017〕2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全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统办〔2017〕30号)要求,做好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以下简称“调查单位”)清查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第一、全面客观评估调查单位管理改革效果,及时发现并纠正调查单位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单位质量。第二、全面查清空壳、虚假、不达标、打捆上报等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调查单位,纠正调查单位的错误信息,提高我区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清查对象和内容
1、清查对象:本次清查范围为一套表平台内2017年6月份201表定报调查单位,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法人、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2、清查内容:包括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单位,单位类型界定是否正确,使用临时代码的单位是否已有正式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是否达到统计一套表规模或限额标准,单位是否打捆上报,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机构类型、执行会计标准类别等主要属性指标是否准确等。
三、时间要求
全面清查工作须在8月8日前完成,区统计局抽查验收在8月中下旬开展。
四、清查流程
第一、初步比对调查单位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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