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源头数据质量检查力度,提高房地产业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海曙区2016年房地产业调查单位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开展房地产业相关报表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如下:
1、报表报告期:2016年3月。
2、报表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tongjiju/2018/1010/5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