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等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4〕2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补充﹝海曙区深化落实“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条款的通知》(海农〔2023〕72号)精神,古林镇仲一村、鄞江镇建岙村、龙观乡李岙村等3个宁波市艺术赋能村创建已通过2023年市级验收并符合资金下拨条件,拟下拨第一批艺术赋能村补助资金30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
2023年宁波市艺术赋能村第一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
2023年宁波市艺术赋能村第一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补助内容 | 镇(乡) | 补助对象 | 创建年度 | 补助金额 | 合计 |
市级艺术赋能村 | 古林镇 | 仲一村 | 2023年度 | 100 | 300 |
鄞江镇 | 建岙村 | 2023年度 | 100 | ||
龙观乡 | 李岙村 | 2023年度 | 100 |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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