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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和农机服务体系创建以及农业“双强”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朗读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步伐,提高农机科技创新水平,并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现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和农机服务体系创建以及农业“双强”创建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具有承担项目实施条件和能力的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包括科技或农机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强化农机与农艺融合,能有效解决我区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畜禽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环节关键技术问题,并能够发挥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扶持办法: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按照总投资不超过40%补助(项目自筹经费的比例应占项目全部经费的60%以上。)

2、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

申报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 项目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行逐项打分,定量考核验收,验收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为验收合格。

扶持办法:

(1)“市级示范“项目: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奖励6万元。

(2)“区域性农机化服务中心”项目:达到规定建设标准的奖励10万元。

(3)“农机作业服务公司”项目:达到规定要求的奖励10万元。

(4)“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达到5家(含)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社,奖励5万元。

(5)“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项目:被评为全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示范单位的,奖励20万元。

“功能培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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