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镇(乡、街道)等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2〕34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补充《海曙区深化落实“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条款的通知(海农〔2023〕72号)精神,集士港镇深溪村、古林镇茂新村、洞桥镇沙港村、章水镇李家坑村的宁波市艺术赋能村创建已通过2022年市级验收,经研究,拟下拨补助资金共400万元。
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
附件:宁波市艺术赋能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宁波市艺术赋能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
附件:宁波市艺术赋能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宁波市艺术赋能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补助内容 | 镇(乡) | 补助对象 | 创建年度 | 补助金额 | 合计 |
市级艺术赋能村 | 集士港镇 | 深溪村 | 2022年度 | 100 | 400 |
古林镇 | 茂新村 | 2022年度 | 100 | ||
洞桥镇 | 沙港村 | 2022年度 | 100 | ||
章水镇 | 李家坑村 | 2022年度 | 100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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