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郊十园”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甬农发〔2019〕172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海曙区农创金陆等列入城郊十园建设名单的通知》(甬农发〔2019〕210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宁波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875号)文件精神,决定下拨宁波市“城郊十园”之一的鄞江镇“农创金陆”园区市级补助资金共计509.5万元,其中已预拨250万元,本次需下拨补助资金131.6795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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