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查的关于海曙区姚丰地段局部水域调整方案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285597
三、电子邮箱:hsnsj123@sina.com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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