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海曙区高桥镇六亩山废弃矿山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管理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 至 2022年3月7日
二、联系电话:0574-89297873
三、电子邮箱:515476245@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区农业农村局。
五、联 系 人:孙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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