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曙区2021年度示范性家庭农场奖励资金下达名单已确定,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农〔2021〕13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2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结果的通知》(甬农发〔2021〕190号)和《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海农〔2021〕243号)文件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7日—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8605。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7日
2021年度海曙区示范性家庭农场奖励资金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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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乡镇 (街道)  | 
				
					 单位名称  | 
				
					 获评等级  | 
				
					 补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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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横街镇  | 
				
					 宁波市海曙横街壹品家庭农场  | 
				
					 省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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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鄞江镇  | 
				
					 宁波市海曙建国农场  | 
				
					 省级  | 
				
					 4  | 
			
| 
					 3  | 
				
					 横街镇  | 
				
					 宁波市海曙横街万兴家庭农场  | 
				
					 市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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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洞桥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nongyenongcunju/2022/0218/43151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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