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试行)》(甬农发﹝2021﹞134号)文件精神,现对海曙区竹笋产业化共富联合体、海曙区樱花产业化共富联合体补助资金200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941。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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