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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数字化水平,促进农业向数字化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拓展我区数字农业项目现有的平台功能,使数字农业功能从点到面向全区范围扩展,让更多农户享受到数字化改革带来的便利。现在洞桥镇、集士港镇、高桥镇各建设1个农业四情监测点,由属地镇负责建设,现根据各地实际建设情况,拟对每个承建的镇各给予25.86万元的补助,共计77.58万元,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1月23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联系电话:89297962。
附件:
数字农业扩面建设补助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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