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望春工业园区科盛路(科欣路-聚才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 至 2021年5月12日
二、联系电话:0574-89297872、13567470931
三、电子邮箱:hsnls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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