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获得感,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2月03日-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来电反映,电话:89297982。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管理的实施意见.docx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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