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海曙区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下达名单已确定,根据《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海农林水〔2018〕268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结果的通知》(甬农发〔2020〕186号)文件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975。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
2020年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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