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曙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结算清单已确定,根据《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海党办〔2019〕108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2019〕246号)文件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2日-8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965。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2日
海曙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结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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