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查的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石臼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里石臼庙村石臼庙李家新河北侧涉河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水利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8月11日 至 2020年8月13日
二、联系电话:0574-87285597
三、电子邮箱:4072427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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