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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步伐,提高农机科技推广水平,并提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能力,现开展2020年度宁波市农机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创建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具有承担项目实施条件和能力的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农机科技推广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包括科技或农机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解决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畜禽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环节关键技术问题,并能够发挥农机化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扶持办法: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按照总投资不超过40%补助(项目自筹经费的比例应占项目全部经费的60%以上。),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2、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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