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曙区201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下达名单已确定,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林水利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海农林水〔2018〕268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通知》(浙农经发〔2020〕3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结果的通知》(甬农发〔2019〕244号)文件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9日—3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975。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9日
2019年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分配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nongyenongcunju/2020/0309/26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