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浙江省2019年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单位名单的通报》(浙农机发〔2019〕7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9〕192号)中《2019年宁波市农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精神,拟对我区成功创建2019年度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给予奖励,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月13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联系电话:0574-89297882。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6日
2019年度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单位
序号 |
创建类别 |
创建单位 |
所在乡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nongyenongcunju/2020/0106/2651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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