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9〔192〕号)文件中《2019年宁波市农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海曙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机具购置补贴条件,现予公示。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11月20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举报电话:0574-89297962。
附件:2019年度宁波市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机具资金发放公示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度宁波市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
推广补贴机具资金发放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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