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朗读

为统筹推进我省各门类文化队伍建设,打造浙江省公共图书馆行业拔尖人才,根据浙江省文化厅优秀专家培育项目的实施要求,我厅将在今年启动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引,坚持人才是引领文化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的培育,在全省打造一批立足浙江,服务基层,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引领性的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为文化强省建设做出贡献。

二、培育目标

在“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公共图书馆系统培育“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1520名。

三、培育方向

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培育方向:

(一)用户研究与服务

(二)阅读推广与服务

(三)特殊人群服务

(四)图书馆推广和品牌建设

(五)参考咨询与服务

(六)新技术应用

(七)资源组织与建设

(八)地方文献研究与服务

(九)古籍整理与保护

(十)数字图书馆研究与服务

(十一)基层图书馆服务

四、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申报评审、培育提升、考核命名、服务指导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

评审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省公共图书馆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图书馆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对专业水平较高,具有培育潜力的,由两名研究馆员推荐可放宽条件。

(二)评审程序

各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区域内的申报推荐工作,省文化厅对拔尖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入围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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