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配合省委、省政府“剿灭劣V类水”中心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我厅于今年4月份启动了“千名文艺工作者赴基层”采风巡演行动。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艺术单位迅速行动,紧扣主题开展了一系列采风巡演活动,涌现出一批优秀新创作品。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千名文艺工作者赴基层采风巡演”优秀作品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以“剿灭劣V类水”为主题,传播正能量,体现浙江的发展理念和人民的治水精神。
(二)参评作品应为新创作品,鼓励在主题、内容、形式方面进行创新,体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作品内容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包括戏剧小品、小戏、曲艺、音乐、舞蹈。戏剧小品、小戏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音乐、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二)视觉艺术类作品。包括美术、书法、摄影三个门
类。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现代民间绘画等,装裱后尺寸不超过200cmX200cm(画框尺寸);书法作品装裱后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直幅为宜;摄影作品为JPEG 格式,不小于2MB,彩色、黑白照片均可。
三、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及厅属相关艺术单位负责本次作品申报工作。省文化厅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厅属艺术单位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件,每个设区市申报不超过10件,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申报时请报送《表演艺术类作品送件表》(附件1),视频资料,戏剧小品、小戏、曲艺作品的剧本,音乐作品的歌词和曲谱。联系人:刘帅(省文化馆),电话:13588791863。
(二)视觉艺术类作品。厅属艺术单位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件,每市申报不超过15件,三个门类之间可自由调配,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申报时请报送《视觉艺术类作品送件表》(附件2)、作品照片。作品图片资料发到浙江美术馆邮箱:zjam@zjam.org.cn进行初评。初评后主办单位将通知入选作者,原作于5月22日集中送达浙江美术馆展览部参加终评。参展作品由浙江美术馆负责统一装裱。联系人:黄寿耀,电话:13819109008。
附件:1.表演艺术类作品送件表
2.视觉艺术类作品送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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