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扩招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5月31日
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扩招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我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把高职扩招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重要举措,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大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共同推进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目标要求,组织动员更多的应届高中段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教育,统筹做好扩招计划安排、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相关政策保障工作,全面深化高职教育改革,确保我省高职扩招任务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扩招计划。根据扩招分省计划安排,综合考虑各类招考生源布局情况、办学院校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省内各办学院校扩招计划。按照六部门通知要求,将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各地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统筹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为各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升学和培养模式。
(二)做好扩招补报名工作。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扩招补报名工作。对象是凡今年未报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力以上的社会人员(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人员)。10月份面向今年退役军人再增加一次报名。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教育部门负责做好高中段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人力社保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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