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计量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实行“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22日
浙江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
“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全省质监重点工作清单,经研究,决定实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以下简称“二合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推进计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坚持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与强化证后监管相结合,坚持审批提速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服务振兴实体经济,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计量器具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实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二合一”,破解当前计量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申请次数多、效率低等问题,营造更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适用范围
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家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内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事项(包括首次、
增项),可选择“二合一”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四、工作程序
(一)事前告知。申请人通过当地质监局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了解“二合一”程序,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根据自愿的原则,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二合一”程序或普通程序。
(二)一次申请。若申请人选择“二合一”程序,可通过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在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同时,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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