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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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P71-2020-0007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参照制定本地扶持粮食流通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

(此页无正文)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20年12月1日


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

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保粮食能源安全”任务,进一步支持粮食流通主力军、主渠道、主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保供能力,保障全省粮食供应链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国粮粮〔2019〕2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中央保粮食能源安全等“六保”要求,以保供给、稳价格、安民心为基本目标,着力实施“255工程”,重点支持粮食批发、加工、贸易企业等粮食流通主力军、主渠道、主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力争到2022年,全省打造20家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50家粮食流通骨干龙头企业,在省外建立500万亩稳固粮源基地,加快推动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确保我省粮食供应链安全,促进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粮食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

粮食批发市场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公益性,在集散粮源、保供应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是粮食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大力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主体、集市贸易为补充、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努力提升批发市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力。要按照区域粮食综合应急保障中心的定位,支持批发市场拓展功能、提升保障能力。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市场内道路、房屋维修改造、现有仓储设施改造为恒温或低温仓,市场信息化系统、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配置粮食质检设备、专用配送车辆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国有粮食部门闲置仓库改造建设公共低温仓,为市场经营户提供便利,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杭州市要充分利用国家粮食交易分中心平台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性粮食交易大平台,逐步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市场。宁波和舟山市要充分发挥宁波-舟山港“深海良港”优势,利用现代物流和运作模式对现有粮食批发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粮食流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打造沿海粮食中转集散基地。温州市要加快粮食供应保障中心建设,努力建成集批发、加工、配送、仓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粮食集散基地。其它设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快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功能,扩大辐射范围。尚没有粮食批发市场的设区市,要创造条件,抓紧新建辐射本区域的粮食批发市场。到2022年,完成全省粮食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建成20家现代化的粮食批发市场。

(二)实施粮食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粮食加工贸易企业在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粮食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主体。各地要建立培育骨干企业名录,并将企业纳入粮食调控和应急保障体系,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全省遴选50家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纳入省政府粮油调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统一授牌、任务引领、重点扶持、加强指导。各地要大力支持粮食企业发展,突出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植。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努力造就一批企业上规模、技术上层次、产品上档次、富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鼓励优势企业跨行业整合和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快速做大做强。支持粮食企业新建、扩建粮食加工生产线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支持企业围绕粮食主业进行仓储设施改造建设低温或准低温仓,带头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激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研究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激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向粮食生产、精深加工和主食化方向拓展。对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实行“亩均效益”分类评价,原则上不列入D类。加强省内粮食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提升浙江粮食产品的影响力和附加值。用活用好地方储备粮资源,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参与“五优联动”。支持企业拓展营销渠道,增设供应网点,大力推广“互联网+”等新型粮食产品零售业态,打造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帮助粮食企业对接大型商超、电商平台,降低入驻门槛和费用。

(三)实施粮食产销合作拓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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