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营业性射击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公安局应每年对射击场民用枪支持枪证组织审验。市公安局检查审验情况应及时报告省公安厅。(七)具备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浙江省公安厅 转发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配备与管理娱乐场所必须从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保安人员,并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其中禁赌、禁毒、禁止卖淫缥娟等警示标志张贴、包厢(间)、灯光整改和保……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现剧毒化学品单位有不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做出限期整改决定。剧毒化学品都在规定的部位、容器存放,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有效监管之下;……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
公安民警依照《细则》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对旅馆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并对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书面记录,检查……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贯彻执行《典当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
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后,应当就相关安全条件和制度进行预先审查,重点对相关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位置……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乱点挂牌整治实施办法(试行)
省公安厅对市公安局上报挂牌整治的社会治安乱点,以及本省其他治安问题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区域,经调查评估,列出省级社会治安乱点,并以市公安局为责任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单……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队伍,凡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及派出所都应设立民用爆炸物品专管民警,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把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涉……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际卡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
各省际卡点违法处理窗口要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一站式”处理,方便当事人及时、便捷地接受违法处罚;各地要定期排查交通违法情况较突出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外省籍机动车……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公众聚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一、公众聚集场所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公众聚集场所室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