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一、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修改为:“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200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经过上下努力,我省又有一批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被授予“全国文明窗口”、“省级文明窗口”和“达标文明窗口”称号。2007年是公安部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各地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消防产品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为重点,制定……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事故当事人在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有关赔偿事宜,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支队,机场公安局交警队,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有关普通适用型残疾辅助器具费,请向浙江省假胰科研康复中心咨询,电……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对电气火灾隐患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的场所,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到期未注销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
浙江省公安厅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已经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公安厅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拒不补齐的,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四……
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财产权益第三十条第二章第七条……
浙江省公安厅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
浙江省公安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属于其他新闻单位或者非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每年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年度业务报告。新闻单位与非新闻单位合……
浙江省公安厅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
收件单位须到邮政营业机构领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办人应在详情单上签字并加盖收件单位公章,同时出示经办人身份证明。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在窗口投交,邮政营业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