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统计局转发《杭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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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各街道经发科、钱塘智慧城管委会产业综合部:
为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现将《杭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江干区统计局
2017年9月25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计局、司法局、普法办,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计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2017年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实施,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统计系统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前,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浙江省司法厅和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浙统〔2017〕33号),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认真总结《统计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减轻调查负担、统计科学化,突出调查管理、行为规范、监督问责的制度保障;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基础、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基本依据。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深入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使统计活动的广大参与者了解《条例》,是保障《条例》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自觉履行统计义务的良好环境。
(一)抓关键,区分不同对象,组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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