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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财发〔2017〕64号
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代理记账机构、江干区楼宇协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7〕21号)等要求,今年将加强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7年9月底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经杭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随机抽取,将对5家江干辖内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检查
为落实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依据省厅文件精神,选取地方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三、检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