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根据《江干区城市管理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江城管〔2016〕1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城管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本级及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面清理和核查,摸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二)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为各科室、各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进一步明确责任。
(三)更新系统。通过清查,更新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8年2月28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局本级及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三)清查内容。
对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车辆、专用设备和一般办公设备。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按照程序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城管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党委委员金长慰任组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财装备科以及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计财装备科,具体负责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