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主城区发改局:
为缓解我市主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高峰时段通行难问题,保障主城区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市发改委(市物流办)经与市公安局交警局协商,就2018年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高峰通行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主城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属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非独立核算但在杭州市主城区纳税的分公司可参照申请),在省市信用平台信誉良好,需利用自备货车在主城区高峰时段从事农产品、水产品、冷冻品、肉类、果蔬、粮油、医药品及其他民生物资的城市物流配送。
二、申报材料
1、货车高峰通行证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涉及历史沿革、资产规模、从业人员、经营业绩、上缴税收等内容;
(2)企业现有货车高峰通行证管理使用情况;
(3)企业本次申报货车高峰通行证的理由。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自备货车清单,格式如下:
序号 | 单位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 车辆号牌 | 道路运输证号 | 登记 日期 | 吨位 | 型号 | 冷藏车或常温车 | 是否续证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上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hangzhoushi/shangcheng/2021/0629/34472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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