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场监管所:
为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赋予消保委组织的法定职能,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杭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类经营企业。市消保委根据《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制定了 “杭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标准(见附件1)。
二、上报时间
区消保委收到企业自愿申报的第十二届“杭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申报材料后,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于12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消保委。市消保委秘书处组织考核小组于明年1月中下旬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