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现就《江干区青年教师集体公寓建设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8〕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创新实施教师公寓建设项目,切实解决青年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推进区域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教师社会地位,结合江干区实际,举全区之力,多方筹措资源,加快推进青年教师公寓建设,切实解决青年教师住房困难问题,营造安居乐教的和谐环境,推进区域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要举措。
《实施方案》根据杭州市现有公租房、直管房等政策,结合江干区青年教师实际需求,多方筹措资源,加快青年教师公寓建设,至2019年,实现工作3年内未婚教师住宿提供比例达100%;至2021年,实现工作5年内未婚教师住宿提供比例达100%,基本满足青年教师周转用房需求。具体青年教师公寓建设途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