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程品质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是“四好农村路”的基础,也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近年来,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在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同时,部分地区也反映出农村公路质量监管薄弱、工程质量问题有所反弹的情况。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树立“高品质建设就是最好的养护”理念,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152号)、《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要求,切实强化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勿让民心工程变失心工程。
二、推动制度建立,强化建设管理
(一)规范建设管理程序。一是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因地制宜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络。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坚持发展与财力相统筹、速度与能力相匹配、需求与民意相结合,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三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依法进行招标,重点项目应单独招标,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多个项目一并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