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民〔2008〕6号
关于准予杭州市上城区
和谐文化建设促进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和谐文化建设促进会(筹):
你们提交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申请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杭州市上城区和谐文化建设促进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
你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运作,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我局。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