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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工委[2011]25号
关于在全街道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各社区:
为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扎实推进“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重点项目、重大任务的落实,当前,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相继启动深化作风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现根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湖滨实际,就我街道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全区年度综合考评总结暨深化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创新服务、干在实处、开好新局”为主题,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社区作风和效能问题,扎实推进“品质湖滨”建设目标和各项重点项目、重大任务落实,以良好的作风、争先的激情、旺盛的干劲优化环境、推动发展、取信于民。
二、工作目标
1.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机关、社区中存在的干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避重就轻、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攻坚破难、不善做群众工作、不愿争创一流、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干部正确执行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勇于创先争优、善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2.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机关、社区中存在的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激发干部昂扬锐气和创业激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
3.治散聚合力。大力整治机关、社区中存在的心浮气躁、重权轻责、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等突出问题,切实把机关干部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加强班子团结,凝聚工作合力。
4.发展添动力。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最终目的是要转变作风,促进干部勤廉,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干部作风和效能方面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重点项目重大任务落实,努力为开好新局、科学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提供坚强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优化环境。在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中,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优化环境,着力解决一些影响中心工作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十二五”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执政为民,改善民生。在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中,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改善民生,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全程监督、即整即改。在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中,要把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贯穿于专项行动全过程,全面加强对机关干部存在“庸、懒、散”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格问责。
4.人人参与、务求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专项行动,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集中在5—8月开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是: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主要工作有3项:
1.细化行动方案。根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起草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具体安排、责任分工和组织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2.出台问责办法。结合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要求,推动出台街道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和效能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责任追究办法,立足教育提醒,做到规则在先、防患未然。
3.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召开全街道层面的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主要工作有3项:
1.做好自查。各科室、各社区对照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对本科室、本社区干部中可能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和效能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自我整改。
2、暗访检查。市、区相继成立若干暗访小组,对全市、全区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暗访抽查。街道也将组建作风观察员、监督员队伍,对街道、社区内的干部作风进行明查暗访。
3.重点督查。一是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党委、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帮助化解矛盾,推动项目提速。二是对重大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有力。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并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力求难题破解。
第三阶段,公述民评,承诺履诺。时间为7月上旬至8月上旬,主要工作有4项:
1.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组织开展街道中层干部、社区副职以上干部“公述民评”活动,完善评议方式,增强评议实效。
2.开展“整改承诺”活动。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公述民评”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目标和效果,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典型选塑”活动。围绕深化作风建设、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工作挖掘先进典型,宣传成功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4.开展 “整改提升”活动。对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随时整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固化成果。时间为8月中旬至8月底。主要工作有2项: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推广专项行动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2.召开阶段性总结大会。召开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表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市委提出了“五个一律”的要求,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律快查快办;问题查实的,一律依纪依法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受到市作风办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市级以上媒体两次以上曝光的,一律取消所在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对发现问题该查不查的,该依纪依法处理不处理的,该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一律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科室、各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深化作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由街道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街道纪工委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效能办(设在党政办),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事宜。街道各班子成员要把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做好对分管科室、挂钩社区的有效指导。各科室、社区要对照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2.拉高标杆,即时整改。此次专项行动,动作快、监督严,一旦被上级查出问题或被媒体曝光,影响到全街道的形象和今后的各类考核评比,对个人也将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要围绕“五个一律”拉高标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边整边改,即知即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街道也将按照有关党纪法规以及我市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严格追究责任。
3.做好结合,力求成效。要坚持动真格、求实效,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双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专项行动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解决问题、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街道今日湖滨报纸、门户网站、电子屏、黑板报、短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宣传好专项行动的意义、内容、步骤,宣传好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社会监督,街道统一设立监督信箱和投诉电话,通过今日湖滨报纸和网站向地区单位、居民群众公开,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抓好投诉问题的查处,形成社会广泛支持参与的整体合力。
中共上城区湖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1年6月4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效能亮剑”专项行动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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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区委办 区纪委办公室 区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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