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杭上司〔2011〕7号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依法、诚信执业,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规范管理、诚信执业”活动的意见》(杭司〔2011〕4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4月至10月在全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规范管理、诚信执业”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教育、建章立制、整改查处、严格监督等措施,认真解决我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散、乱、差”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的工作任务
“三个教育”:一是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政治思想、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思想,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宪法观念和依法执业观念,提高他们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结合近年来投诉查处的案件,特别是组织讨论《关于沈伟违法案件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法律法规,培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