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民许〔2012〕8号
李春伟:
你所提交的关于要求给予杭州市上城区清波大学生创业联盟注册登记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予以注册登记。注册后的杭州市上城区清波大学生创业联盟具有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清波街道办事处。
特此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