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民许〔2011〕33号
浙江新课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们所提交的关于要求给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予以注册登记。注册后的杭州新课堂培训学校具有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为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特此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