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发往 地址: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签批: | 缪承潮 |
等级: 部门号: 机号: |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国“两会”已顺利闭幕,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火情不断。3月14日20时51分,江干区张家河弄40号3楼居民房发生火灾;3月19日11时56分,上城区莫邪塘南村29幢1单元202室发生火灾。两起火灾均发生于消防安全不放心区域内,道路通行狭窄,公共消防基础薄弱,对火灾扑救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当前我市基础管控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短板。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到春季火灾多发时节,各项火灾危险性加大。为确保全市春夏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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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思想认识,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各地要认真吸取年初富阳、余杭两地的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继续落实好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心中有数,对辖区不放心区域、行业、场所及整改情况心中有数,对社会面上消防管控措施心中有数。各地要立即以出租房、临街商铺、厂房、仓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单位等为重点部署开展大排查。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卫计、市场监管、旅游、建设、安监、交通、文物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杭州市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规定》要求,根据本行业系统情况,部署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商场、市场、施工工地、危化企业、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制定本行业排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