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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上城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上城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上城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目标,以法律参谋为重点,以文件审查为基础,以复议监督为主线,以证件管理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开创了上城区法制工作的新局面,圆满完成了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任务部署,为争创“四个标杆区”重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区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调整了上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区长金承涛担任,副组长由富永伟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法制办主任徐志忠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推进,是积极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全面开展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进行有效的风险防控。二是积极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严格筛选学法专题,坚持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目前区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已经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学法计划、时间、内容、人员、效果“五落实”。截至2017年10月底,学习了“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解读”、“信访积案化解”等内容,均反响强烈。三是严格执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区委区政府决策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由区法制办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30余件次,并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法制服务,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了一批有质量的法律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区法制办参加征收和拆违例会、信访协调会等90次,组织执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会15次。
  
(二)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一是严格备案管理。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今年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印发8件。三是严格清理公布。为落实两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工作,2017年度对全区符合清理范围的10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65件继续有效,24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6件应当修改后重新发布。清理结果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发布。
  
(三)管好执法证件,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全面推进上城区“四个全域化”重点工作,2017年3月,区法制办与区住建局组织开展了“上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业务及法制知识培训”活动。2017年5月,区政府法制办会同政府法律顾问、区征收办负责人、各街道分管领导、区城管局分管领导、区拆违办分管领导及相关具体工作人员,就建立“房屋征收全周期具体行政行为流程图”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会议,2017年年底,将进一步完善流程图的梳理制作工作。2017年10月31日,区法制办牵头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了依法行政暨法制培训活动,共41家单位100余人参加了此次集中培训。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彻底梳理和日常维护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使上城区所有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区、市、省三级审核后实现系统化管理,并全面清理无执法依据的单位账号和违法违规持证人员。总计清理不合规单位16家,清理不合法持证证件70 件,清理结果如期上报省、市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工作,认真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做到对人、对编、对岗,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予以注销,以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证件管理。2017年上半年上城区区执法人员执法证新考26人,补考2人,考试通过20人,有效的保证了上城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下半年,上城区共有83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主体资格公告工作。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由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专人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和确认,2017年11月,确认了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此次确认公布的杭州市上城区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共计43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26个、授权行政执法机关9个、受委托行政执法机关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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