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上城区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确定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浙教人〔2016〕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城实际,现就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打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教师权益。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优质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建立科学有序的教师队伍正常流动机制。
(二)坚持统筹兼顾,分步推进
“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改革,需要整体谋划、统筹安排,要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分步推进实施,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三)坚持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对“区管校聘”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三、实施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编制管理机制
1.科学核定编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区编委办应会同区教育局,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办学规模核定全区教职工编制总数。核定后,根据学校布局结构、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2年核定一次。
2.统筹使用编制
区教育局应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对编制进行统筹安排,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各校编制,并根据生源变化、教师结构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微调,编制使用情况报区编委办备案。探索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逐步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
3.实施“退补平衡”
区编委办应会同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专任教师“退补平衡”,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按上级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
(二)完善岗位管理办法
1.科学核定岗位总量
区人力社保局应会同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全区教职工编制总量,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编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2.统筹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