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
社区养老为居家养老提供重要支撑,是当前我区养老服务体系构成的“短板”。提升改造1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是今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打造康养阵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20年是《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实行之年,是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政30条)落地之年。《条例》规定: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居家养老服务圈内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每处不少于二百平方米集中配置;未达到配置标准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新(改、扩)建等方式,在本条例施行后两年内配置到位。同时,养老服务补贴将体现“普惠性”,八十至八十九周岁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于三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九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于六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将拓展到2万多人,对养老服务场地和供给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目标定位
坚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就近便利原则,以突出“专业化照护”为重点,打造“一站式”解决老人养老难题,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支撑的“康养驿站”。
三、建设标准
1、要符合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配备可容纳20位以上服务对象的休息位。鼓励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站联建。
2、场地面积不少于二百平方米集中配置,应当设置在建筑低层部分,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二层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设置电梯或者无障碍坡道。场地要符合无障碍、适老化等相关要求。
3、主体建筑显著位置应悬挂区民政局统一设计的“康养驿站”铜牌标识。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服务对象相关的制度应上墙公示。
四、服务标准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负责承接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内的养老服务,即能提供“4+X”的服务功能。“4”分别为居家上门服务、专业日托服务、养老顾问服务、社区助餐服务。“X”为因地制宜开展的社区特色养老服务。
(1)居家上门服务:根据居家老年人的需求,在养老服务圈内,及时提供助洁、助行、助浴、代办、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
(2)专业日托服务:设置日托床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日间托养服务。入住前进行必要的身体状况评估和登记。鼓励探索认知症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