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高新区留工优工促进生产政策补贴申报办理指南
朗读
一、企业新增招工补助
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注册登记、缴纳税费的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招录用首次来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就业人员(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企业800元/人的招工补助。
(一)申报办法。企业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宁波高新区人社中心(宁波市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申报。
(二)所需材料
1.《宁波高新区企业新增招工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录本企业员工(派遣人员除外)的可申报享受招工补助;
2.集团公司、分支公司之间员工流动不享受新增招工补助。
二、留甬员工专项补贴
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且2021年12月在高新区(贵驷街道企业在镇海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一)申报办法。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https://enb.ningbo.gov.cn)向企业纳税所在地街道办理(贵驷街道企业申报办法按照镇海区相关规定执行)。派遣员工由人力资源机构申报,由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共同签署履行承诺。
(二)所需材料。《宁波市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申报表》(附件2)。
三、返岗交通补贴
(一)集中返岗交通补贴。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外来员工返岗的,给予包车费用的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需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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