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第四批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4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集中审核,2020年第四批高新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29日,以工代训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人等形式向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曹静
联系电话:89288658
附件: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第四批以工代训补贴汇总表.xlsx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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