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鼓励国家高新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31号)文件要求,发挥区各单位在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kejiju/20200826/2882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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