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高新区支持企业稳经营促生产专项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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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期间宁波高新区支持稳经营促生产政策意见的通知》(甬高新〔2024〕4号)、《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落实2024年春节期间宁波高新区支持稳经营促生产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甬高新经〔2024〕39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主管部门复核,我区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财政奖励。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12室(邮编315040) 电话:89288712 邮箱1239734387qq.com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经发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jingfaju/20240920/44731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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